洞林湖·新田城中心商业S1号楼项目提升改造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洞林湖·新田城中心商业S1号楼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建中臻豫酒店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提升改造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编号:(略)
2.3建设地址:(略)
2.4项目概况:(略)
2.5招标范围:(略)
2.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略)
(2)施工质量:(略)
(3)采购质量:(略)
2.7工期:(略)
2.8安全控制目标:(略)
2.9扬尘治理目标:(略)
2.(略)标段划分:(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牵头人)公章。)
2.资质要求:
2.1设计资质:(略)
2.2施工资质:(略)
3.人员要求:
3.1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要求:(略)
3.2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须为投标人单位员工。提供上述人员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牵头人)公章。)
4.财务要求:(略)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5.2近三年(指(略)年1月1日起)投标人有“单位行贿罪”,其法定代表人(含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有“行贿罪”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各自单位人员近三年没有单位行贿罪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牵头人)公章。)
5.3提供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指(略)年1月1日起)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书。(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各自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牵头人)公章。)
6.其他要求: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截图或报告,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后,相关网页截图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并加盖单位(牵头人)公章。)
注:(略)
6.2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外省企业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略)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资质等级符合上述2.1要求,施工单位资质等级符合上述2.2要求;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登记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登录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平台4.0注册入口”http:(略)
4.2获取文件方式:
线上缴费购买
凭企业账号登录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
4.3时间:(略)
售价:(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时间:(略)
5.2地点:(略)
5.3开标方式:(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管城回族区纪委监委驻建中集团纪检监察组。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