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略)((略)年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公司海韵澜湾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管理。
2、投标人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投标人提供(略)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同类业绩,单个合同中至少有一个合同年度内服务费金额不低于(略)万元(含)的与本项目同类的业绩,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关键信息的,另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6.投标人须提供为负责本项目项目经理及团队成员缴纳近3个月(截至开标时间)社保的证明材料、劳务用工合同及为服务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资质证书、本行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与采购单位之间处于法律仲裁、诉讼状态或有仲裁、诉讼历史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严重失信方名单”的情形。前述“严重失信方名单”以开标当日从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失信信息数据库查询为准。
9、评标委员会评审当日登录“信用中国”(网址:(略)
(略)、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