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地产自主开发项目中介渠道销售服务合同((略)-(略))项目项目业主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广州地铁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房地产投资企业(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经营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广州地铁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房地产自主开发项目中介渠道销售服务合同((略)-(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建设地点:(略)
项目建设规模:(略)
2.2 招标范围:
拟选聘多家中介渠道销售服务单位,与广州地铁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服务框架合同,为前述在售项目及待开发鱼珠、西塱地块、悦江上品A1栋等项目提供渠道拓展服务。中介渠道销售服务单位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开发、拓展、引进渠道客户,对外转介可售物业,寻找意向购房客户,促成房源销售,通过自有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经纪机构、线上平台、客户资源库、自媒体达人等)推广本项目,完成客户拓展与推荐、带看、协助各自主开发项目完成客户认购、签约及后续跟进服务(详见合同条款及格式)。
2.3 标段划分
2.3.1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略)
2.3.2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可以中标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
计划服务期限/实施周期:(略)
2.5最高投标限价:(略)
2.6 其他说明:
2.6.1招标失败的情况
2.6.1.1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2.6.1.2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国家招投标法及省市最新相关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营业期限内。
3.2投标人应具备资质:(略)
3.3 (略)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注:(略)
3.4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附件1《投标人声明》要求的格式和内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5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2)
3.6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为准)。
3.7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4.登记、下载招标文件
4.1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开始日期:(略)
4.2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日期:(略)
4.3登记地点:(略)
注:(略)
城轨采购网注册加盟:(略)
5.递交投标文件(全电子版)
5.1投标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略)
5.2投标备份文件、答辩U盘及投标保函原件提交时间:(略)
5.3开标时间:(略)
5.4开标地点:(略)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略)号荔胜广场北塔(略)楼城轨采购交易中心开标2室。
5.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略)
5.5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到天威诚信i信平台(ixin.itrus.com.cn)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CA数字证书办理指引),用CA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略)
注:(略)
7.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部门:(略)
电话:(略)
地址:(略)
投诉受理部门:(略)
电话:(略)
地址:(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交易服务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9.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略)
附件2:(略)
(略)年5月(略)日
附件1:(略)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我方(投标人或联合体全称)就参加(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等信息进行公开。
二、我方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保证无行贿犯罪记录,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本公司承诺,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真实、有效。】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略)
八、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九、本公司承诺遵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生不诚信行为,导致被广州地铁集团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十、如我方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我方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