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长乐区税务局(略)-(略)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略)号华林大厦(略)层(略)室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采购包 | 采购包名称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服务期 | 采购包预算(万元) |
1 |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长乐区税务局(略)-(略)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本次招标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长乐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投标人须保障采购人食堂用餐食材需求,配送范围:(略) | 3年 | (略).(略)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略)
(3)依法缴纳税收:(略)
(4)社会保障资金:(略)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