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分公司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询比公告
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厦门市分公司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3、项目概述:
厦门市分公司自办食堂副食品及生鲜食材供应服务,含松柏、新阳、中心局、寨上寄递事业部本部等四个食堂的食材供应。包括食材包含肉类、蔬菜、海鲜、冻品、粮油米面、调味品、干货等品类。
4、采购方式:(略)
5、采购内容:
(1)项目总预算:(略)
(2)合同签订模式:(略)
(3)配送地点:(略)
(4)★配送要求:(略)
(5)标包划分、成交候选人数量、成交人数量、成交份额如下: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候选人数量为【2】个,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为(略)%。成交供应商份额=采购预估含税金额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
(6)最高限价要求:(略)
6、供应商资格条件:
(1)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关于全省各单位食堂食材入围(资格预审)项目采购结果相关事项的通知》(集中采购结果〔(略)〕(略)号)文件中合同包2的入围供应商(入围供应商分别为:(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
(5)本项目拟采用综合折扣进行报价,综合折扣最高限价为(略)%(即7折)。
注:(略)
7、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7.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略)
7.2采购文件获取地点:(略)
7.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7.3.1请登入采购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略)
7.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略)】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5若公告附件无法下载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获取。
8、响应文件的递交:
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
8.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8.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8.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8.3.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8.3.3未按照本询比采购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8.3.4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9、唱价:
(1)唱价形式:(略)
(2)唱价时间:(略)
(3)唱价地点:(略)
(略)、发布公告的媒体:(略)
(略)、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详细地址:(略)
邮 编:(略)
项目联系人:(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项目负责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