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农业农村局-新增耕地质量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费县农业农村局-新增耕地质量评价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略) | A | 费县农业农村局-新增耕地质量评价项目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略)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潜在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同时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五、开启: 1.开启时间:(略) 2.开启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