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略)-(略)-(略)-(略)-(略) |
投资项目名称 | 龙江镇矿山遗址生态旅游融合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龙江镇矿山遗址生态旅游融合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第二次招标) |
标段(包)名称 | / |
公示名称 | 龙江镇矿山遗址生态旅游融合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第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
开标日期 | (略)年(略)月(略)日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略) (一)评标时间:(略) (二)评标地点:(略)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略)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5家,名单如下:(略) ①匠心联创设计集团有限公司;②浙江南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③华森工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④中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⑤海德联创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略) (六)本次评标采用定性评审法。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将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七)废标情况:(略) (八)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五位中标候选人:(略) 二、定标情况:(略) (一)定标时间:(略) (二)定标地点:(略) (三)定标委员会组成:(略) (四)定标方法:(略) (五)定标结果:(略)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略)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浙江南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下浮率 (投标报价) | (略).(略)%((略)元) |
质量要求 | 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各阶段的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工作要求。 | 工期 (交货期) | (略)日历天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 | 姚大鹏 | 资质 资格 |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略) |
业绩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浙江南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设计的能力,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班子成员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
业绩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华森工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下浮率 (投标报价) | (略).(略)%((略)元) |
质量要求 | 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各阶段的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工作要求。 | 工期 (交货期) | (略)日历天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 | 刘建华 | 资质 资格 |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略) |
业绩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华森工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设计的能力,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班子成员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
业绩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海德联创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下浮率 (投标报价) | (略).(略)%((略).8元) |
质量要求 | 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各阶段的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工作要求。 | 工期 (交货期) | (略)日历天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 | 任文东 | 资质 资格 |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略) |
业绩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海德联创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设计的能力,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班子成员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
业绩 | / |
异议受理部门 | 龙门县龙江镇 人民政府 | 联系 地址 | 龙门县龙江镇龙江路(略)号 |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 电话 | (略)-(略) |
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 | 龙门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 联系 电话 | (略)-(略) |
联系地址 | 龙门县迎宾大道西埔路段(原职业技术学校内) |
公示开始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略)年(略)月(略)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略)号令,(略)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