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略)〕(略)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9)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
((略))国家统计局 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略))》的通知;
((略))《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文);
((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文)
((略))其他应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二)请务必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限内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有效公章的复印件至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城街道万象国际中心2号楼1单元(略)室提交报名资料(谢绝邮寄),未在规定报名时间登记的,报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