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政府采购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制单价:(略)
采购需求:(略)
框架协议履行期限:(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供应商须为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并同时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经授权的分公司(分公司须提供两个证书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供应商须具有稳定、符合国家油质(油品齐全)标准的供货渠道,所属的经营场所设施条件及防火安全符合国家加油站管理标准,具备全年(略)小时为机动车加油服务能力(须提供(略)小时加油服务承诺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供应商须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标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略)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
(2)下载文件。各供应商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
(3)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平台和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库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中文单位名称一致。
4.文件售价:(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2.开标时间:(略)
3.地点:(略)
注:(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采购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公示。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3.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其他补充事宜:(略)
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为诸城市内适用《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管理办法》要求的对象。
②潍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与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 CA 统一认证平台已完成对接,供应商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在解密电脑上及时下载并升级“新点驱动(山东省版)”,以确保各供应商顺利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完成解密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在评标结束之前保持联系畅通,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联系不到而引起开评标不畅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④开标后供应商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审结束。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联系不到而引起开评标不畅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身承担。本项目无复会环节,最终结果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告。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
采购公告.pdf
诸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需求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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