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殡葬管理中心(略)-(略)年度殡仪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在“三、服务需求”中补充内容“(略)、如遇上级政策变动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则提前解除合同。”
2.评分细则中“投标人业绩”的评分标准更正为:
“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投标人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殡葬服务业绩合同(单个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同时包含①鲜花服务、②礼仪或仪式服务),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
如果上述符合要求的殡葬服务业绩合同内容同时包含③守灵服务的,每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
注:
1.本项最高得4分。
2.投标文件中提供殡葬服务业绩合同扫描件,如无法提供,则提供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出具的殡葬服务委派文件(或其他有效殡葬服务证明)亦可(以委派时间为准),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以民政部门或物价部门备案或公示的文件或官网截图为准(详见3)。
3.殡葬服务内容(①鲜花服务、②礼仪或仪式服务、③守灵服务)必须是经过民政部门或物价部门备案或公示的合法业务,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备案或公示的文件或官网截图,若备案或公示的文件或官网截图主体为业绩合同甲方(或委派人),也予以认可。
4.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另外将“守灵布置方案”分值范围更正为0-5分;“专业服务设计方案”分值范围更正为0-8分;“主题活动策划”分值范围更正为0-(略)分。更正后完整版评分细则详见本更正公告附件。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评分细则中“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的疑问。
答:(略)
“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投标人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殡葬服务业绩合同(单个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同时包含①鲜花服务、②礼仪或仪式服务),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
如果上述符合要求的殡葬服务业绩合同内容同时包含③守灵服务的,每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
注:
1.本项最高得4分。
2.投标文件中提供殡葬服务业绩合同扫描件,如无法提供,则提供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出具的殡葬服务委派文件(或其他有效殡葬服务证明)亦可(以委派时间为准),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以民政部门或物价部门备案或公示的文件或官网截图为准(详见3)。
3.殡葬服务内容(①鲜花服务、②礼仪或仪式服务、③守灵服务)必须是经过民政部门或物价部门备案或公示的合法业务,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备案或公示的文件或官网截图,若备案或公示的文件或官网截图主体为业绩合同甲方(或委派人),也予以认可。
4.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2.关于本项目服务期限的疑问。
答:(略)
3.问题:(略)
现就上述各评分项业绩认定事宜申请予以明确:(略)
建议上述评分项中,关于人员评分项的社保认定修改为“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
答:(略)
与投标人有合作关系的乙方提供的人员不属于“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