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出租标的为赤峰高新区东山产业园综合管廊广钢二期至金通段管廊管位,起止为赤峰市东山园区内金通铜业厂区到广钢气体厂区,纵梁式管架(桁架)结构,建设总长度为(略)米,竣工日期为(略)年1月(略)日,截止评估基准日正常使用,为全新状态。 2、本次标的披露数据仅供参考,租赁范围及尺度以实际勘验现状为准,成交后租赁价格不因实测差异进行调整,租金底价为年租金底价,本次租赁期限为(略)年,租期内租金不变。 3、承租方负责自行组织安装相应管道、智能监控系统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在管道或设施的建设安装时应遵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规程、规范和标准,须满足管廊管位设计要求。并确保其在管廊管架范围内的管道或设备的施工、改建、维修等不影响其他用户的管道或设备的正常运行。 4、承租方须亲自现场勘验,全面了解管位、消防、安全防护及标的使用相关全部情况,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现状为准;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拒绝履行承租义务。标的勘验:(略) 5、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特别提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