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各供应商:
你单位参加的“怒江边境管理支队架科底所办证大厅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针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同一个项目有两个项目名称,“架科底边境派出所”和“怒江边境管理支队架科底所办证大厅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的情况,现对本项目作以下澄清:
1、本次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的“架科底边境派出所”,仅为本次改造项目的所属实施单位、落地实施地点的属性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的法定工程项目名称,仅作项目归属说明使用。
2、本项目经立项批复、招标文件约定,符合(略)版清单计价标准要求的唯一法定工程项目名称,即所有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函件需统一使用的最终项目名称为:(略)
3、请你单位在编制全套投标文件(含报价清单、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及后续所有项目往来函件时,统一使用上述正式项目名称,确保项目名称唯一合规。原清单内所有子目归属的工程项目主体,均以上述正式名称为准。
4、本次澄清为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原清单、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澄清内容外,原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编制规则及要求均保持不变。
备注:(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