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资格条件意向投资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合规要求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未决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三)出资能力具备一次性实缴出资的能力,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意向投资方应承诺其用于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不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贷资金、信托资金、资产管理计划资金或结构化融资产品资金,且不存在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 (四)行业匹配投资方或其实际控制人应具备与标的企业业务相关的产业背景或资源优势。 (五)股权锁定承诺意向投资方应承诺:(略) (六)报名材料要求凡参与本次增资,须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并于公告报名截止期后五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增资企业;材料审核不通过的,不得参与后续竞价流程: 1、截至 (略) 年5月(略) 日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略) 2、截至 (略) 年5月(略)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政处罚未满三年记录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 3、截至 (略) 年5月 (略)日无重大未决诉讼、不影响履约能力查询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略) 上述均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给增资方。 (七)、其他事项 1.投资方具备优势与业务协同落地 意向投资方应在东北地区及省内外医疗机构领域拥有广泛客户资源与行业渠道资源,具备市场深度开发与业务拓展能力;需依托自身存量市场渠道、行业人脉及合作机构资源,协助完成医疗洗涤行业的资质申报、体系认证、行业协会组建、项目立项及政策申报工作;深度拓展标的企业现有及未来关联业务、上下游配套项目,为标的企业导入医疗器械洗消、医用织物洗涤、医疗废弃物处置、医疗器械销售租赁、院感消杀、医用耗材配送、医院智慧后勤、医用防护用品及消毒用品销售等关联产业项目与新增业务订单;同时协助标的企业向外拓展地市及外埠市场版图,搭建全域业务服务网络,助力公司快速做大主业规模、延伸产业链条、培育新增盈利板块,真正实现资源赋能、业务导入、市场扩容、协同发展。 2.利润分配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当年经营业绩拟定,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方可向股东进行分配。 3.清算后剩余财产分配 公司清算时,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4.保密与竞业限制 (1)保密义务:(略) 意向投资方报名前应先与增资方沟通,查看增资协议,意向投资方报名即视为已完全认可增资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