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江城县锣锅山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拍卖公告(二次)(公告文号:(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略)〕1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矿业权挂牌电子交易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以网络拍卖的方式出让云南省江城县锣锅山建筑用砂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略)
场所:(略)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略)
场所:(略)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略)
-1?'开采矿种':(略)
地理位置:(略)
面积:(略)
| 序号 | X | Y |
1 | (略).(略) | (略).(略) | | 2 | (略).(略) | (略).(略) |
| 3 | (略).(略) | (略).(略) |
| 4 | (略).(略) | (略).(略) |
| 5 | (略).(略) | (略).(略) |
| 6 | (略).(略) | (略).(略) |
| 7 | (略).(略) | (略).(略) |
| 8 | (略).(略) | (略).(略) |
| 9 | (略).(略) | (略).(略) |
| (略) | (略).(略) | (略).(略) |
| (略) | (略).(略) | (略).(略) |
| (略)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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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储量:(略)
开采标高:(略)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略)
拟出让年限:(略)
起始价:(略)
起始出让收益率:(略)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符合采矿权申请条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略)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略)
拍卖时间:(略)
现场:(略)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略)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略)
申请报名方式:(略)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略)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有底价网络竞拍,云南省江城县锣锅山建筑用砂矿采矿权起始价为(略).(略)万元,增价幅度为(略)万元或(略)万元整数倍。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在限时竞价结束之后、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之前公布底价,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竞价期限内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或者竞价结束后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及利息不予退还。(二)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竞买人需作出科学的分析和决策,谨慎投资,风险自负。(三)本次采矿权出让范围的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的差异,《拍卖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出让风险,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到矿权设置地踏勘调查(出让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实地了解存在的采矿相应风险情况。(四)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影响,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的限制影响,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影响,不可抗力影响,以及矿山开采涉及的土地、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地上建构筑物、地表附着物、废渣占地堆放、社群关系等外部条件影响。对此,竞买人需详细了解,认真考虑,谨慎决策,以上存在的风险导致矿山无法开采的,其相应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让人提供的地质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须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时,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他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其开采风险和竞买风险均由竞买人承担。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拍卖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五)本次拍卖出让的是竞得人在矿区范围内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不包括矿区范围内土地、林业等其他资源及地面建(构)筑物等。采矿权出让后,竞得人自行与土地所有权单位和林权持有人协商土地租用、林权流转、林木赔偿等事宜并承担费用,自行解决矿山开发中遇到的矛盾纠纷;自行向自然资源、林草、水务、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办理用地、用林、水保、环评、安全生产等许可手续后方可采矿;无法达成土地租用、林权流转、地面建(构)筑物搬迁或未获得相关部门行政许可造成无法开采的,一切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六)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须按规定组织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并提交相关机构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能作为申请采矿权登记的要件。若方案未能通过审查,导致不能办理采矿权登记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损失。竞得人对矿山开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绿色矿山相关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运营管理,实行边开采边治理。(七)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因素条件的风险:(略)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采矿权出让文件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并将异议送达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对此次采矿权拍卖活动有异议的,可在拍卖结束后成交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异议送达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及利息不予退还。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江城县自然资源暗门户网站、江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