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潜山市余井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拟处置地块土地使用权拍卖项目(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H3GYCQ(略)C(略) |
委托方 | 潜山市余井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 |
委托方 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
公告及 竞价期限 | 1.公告期:(略) 2.咨询展示期:(略) 3.竞价时间:(略) |
一、转让标的情况 |
潜山市余井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龙潭乡杜埠村(采供站)土地使用权,具体为:(略)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安徽天柱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皖柱评报字((略))第5号《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略).(略)万元,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本次拍卖为第二次拍卖,第二次拍卖起始价在第一次拍卖起始价人民币(略).(略)万元的基础上下降(略)%,即第二次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略).(略)万元。 |
宗地名称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规划用途 | 出让起始价 (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潜山市余井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处置地块土地使用权(杜埠村采供站) | 潜山市龙潭乡杜埠村 | (略).(略) | 商服 | (略).(略) | 0.5 | (略) |
价款支付 |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转让合同》。并于《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潜山市余井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价。 |
三、转让条件 |
1.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邻里纠纷、社会矛盾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办理地块使用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税费、出让金等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3.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使用权过户、交接等手续。 4.其他特别说明: ①本次拍卖数据由委托人提供,公告内容仅供参考。转让标的物的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因竞买人了解不彻底而产生的责任与商业风险由其自行承担。意向竞买方务必在竞价前自行实地查看,充分了解标的物实况。成交人不得以面积差异或其他瑕疵为由拒绝履约或要求调整价款,一经竞价成功即视为完全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所有潜在风险,相关风险与转让方无关。意向竞买方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情况,成交后不得就标的物实际情况差异、瑕疵等向转让方主张任何权利,亦不得向委托人、被委托人等索赔。 ②若受让方未按时付清成交价款或未缴足拍卖佣金,应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不予返还竞买保证金。重新拍卖时,原受让方不得参与竞买,且须支付首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付的佣金。再行拍卖价款低于原价的,原受让方应补足差额。 ③受让方处置过程须接受委托方及相关主管部门指导监督,确保合法合规。 ④建议意向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现状,并谨慎参与竞买,因买受人未到现场实地踏勘的,在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现场情况与拍卖公告描述不一致等为由,调整拍卖成交价格或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要求。 5.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
本次标的以网络电子竞价拍卖方式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竞价平台进行,价高者得。竞价网址:(略) |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
1.市场主体库登记:(略) (1)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略)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略) 具体流程参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略) 2.项目登记:(略) 3.交易保证金缴纳 (1)请意向受让方于(略)年6月(略)日(略):(略) 竞买保证金收款账户(若竞买人为公司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入): 账户名:(略) 账号:(略) 竞买保证金开户行:(略) 4.项目竞价: (1)交易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3)本项目标的竞价阶梯:(略) 5.注意事项:(略) |
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中信拍卖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2)结果公告发布后,安徽省中信拍卖有限公司将通过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成交人请登录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
交易保证金处置 | 1.若竞买人未能竞得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不计息); 2.若竞买人竞得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在标的移交手续办理完成后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息)。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①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②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③竞买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④竞买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⑤竞买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的。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中信拍卖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略)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受让方应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安徽省中信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支付(略)元作为拍卖佣金(户名:(略) |
七、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徽省中信拍卖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安徽省中信拍卖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省中信拍卖有限公司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交易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徽省中信拍卖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安徽省中信拍卖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略)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省中信拍卖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5.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略)〕(略)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
八、联系方式 |
1.委托方:(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2.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3.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略) 地址:(略) 电话:(略) |
九、附件 |
《竞拍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告知》、《竞价系统操作手册》、《电子竞价须知》、 《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省中信拍卖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