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委托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张家界机场货运装卸业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招标编号:(略)
(三)采购限价:(略)
(四)采购方式:(略)
(五)服务期限:(略)
(六)服务地点:(略)
(七)项目概况:(略)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略)年度或(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略)年(略)月-(略)年(略)月)的依法纳税的凭证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略)年(略)月-(略)年(略)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需提供网站查询记录。
6.无重大违法行为,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略)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响应活动。
4.列入政府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日上午(略):(略)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略)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略)
2.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略)
3.开标时间:(略)
4.开标地点:(略)
5.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机场集团官网、湘遇机场微信小程序发布。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一)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二)监督机构信息
监督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