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略)年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村内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监理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略)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招标条件
本武清区(略)年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村内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监理服务(招标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略)
2.2.项目地点:(略)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略)
((略))武清区(略)年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村内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监理服务,标段内容:(略)
2.4服务期:(略)
2.5质量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武清区(略)年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村内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监理服务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法人资格, 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副本;
2、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 1 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监理实践经验,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均应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
4、供应商须具有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略)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截止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须具有(略)年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凭证和开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四、投标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网上报名:(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法:(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法:(略)
递交地址:(略)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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