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略)
长江宜都段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EOD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产教园融合项目-高职7#、9#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工程分包
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为实施长江宜都段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EOD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产教融合园项目-高职7#、9#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工程分包工作,依据采购人与中电建路桥有限公司签订的 长江宜都段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EOD项目(一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教融合园-高职) ,开展本项目 长江宜都段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EOD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产教融合园项目-高职7#、9#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工程分包 工作,具体含本项目合同范围内的 高职7#、9#装饰装修工程作业。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高职7#、9#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标段名称:(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建设规模:(略)
2.4工程造价:(略)
2.5 计划工期:(略)
2.6 本次采购范围:(略)
2.7 支付条件:(略)
(1)工程进度款支付前需扣除如下款项:
A.质量保修金:(略)
B.履约保证金:(略)
C.安全文明保证金:(略)
D.民工工资保证金:(略)
E.竣工资料保证金:(略)
F.其他暂扣款:(略)
G.根据分包合同应予扣除的其它金额。
(2)扣除上述款项后,工程进度款(N)支付比例如下:
A.每期应支付工程进度款(N)=当期分包工程结算产值(W)扣除A、B、C、D、E、F、G款项后的(略)%,即N=[W-(A+B+C+D+E+F+G)](略)%。
(3)支付上述款项前,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足额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工程结算金额开具发票)。
(4)采购人严格按照《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审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部门将审核的农民工工资确认后授权并入结算报表,财务部门根据当月民工工资总额进行专款支付,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后再支付剩余工程款。
(5)保证金返还条件:
履约保证金:(略)
(6)共管账户:(略)
3.分包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分包商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2本次采购要求分包商必须是采购人分包商资源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4.确认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分包商,应当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网址为https:(略)
3.2 完成注册的分包商,请于(略)年6月3日(略):(略)
3.3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确认是否参加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均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略) 年6月 (略)日 (略):(略)
6.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采购机构:(略)
地 址:(略)
会议室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联系邮箱:(略)
7.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二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略)
8.其它资料
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