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公告
项目编号
HTFB(略)-(略)-(略)
发布日期
(略)年6月3日
一、发包条件
(略)年第二批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万佛湖镇大塘村汤院组道路及周边环境提升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1、工程名称
(略)年第二批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万佛湖镇大塘村汤院组道路及周边环境提升项目
2、发包人
舒城县万佛湖镇人民政府
3、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
4、工程实施地点
舒城县万佛湖镇境内
5、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舒农工组((略))3号
6、建设规模
控制价为(略).(略)元
7、计划工期
(略)个日历天
8、发包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说明
9、发包方式
固定价随机摇号
(略)、标段划分
1个标段
(略)、质量标准
合格
三、预承包人资格要求
1、预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无限制性承包处罚。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相应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以上,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项目经理无不良记录;项目建造师必须常驻工地,每周不少5天。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四、项目发包会时间、地点及发包文件获取
1、发包文件获取时间
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发包项目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地点
(略)年6月5日(略)时舒城县万佛湖镇人民政府项目办会议室
舒城县万佛湖镇人民政府项目办会议室
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预承包人凭推荐函携带报名资料到六安宏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与古城路交口舒城印象旅游食品有限公司4楼(略)室)报名并购买发包文件。
五、联系方式
发包人
代理机构
六安宏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与古城路交口舒城印象旅游食品有限公司4楼(略)室
联系人
汪先生
张工
电话
(略)
六、备注
1、预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包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2、报名时现场须携带以下资料参与报名:(略)3、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预承包单位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4、预承包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发包会截止日前3天向代理机构提出。发包会时间与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发包文件。5、发包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预承包人没有关注和了解项目相关情况所造成的一切责任。6、本工程承包保证金不做要求 。预缴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2%。预缴履约保证金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后3天内通过预承包人基本账户汇入发包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成交单位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领取承包通知书,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天内领取,在规定时内未领取取消承包资格。
2、报名时现场须携带以下资料参与报名:(略)3、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预承包单位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4、预承包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发包会截止日前3天向代理机构提出。发包会时间与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发包文件。5、发包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预承包人没有关注和了解项目相关情况所造成的一切责任。6、本工程承包保证金不做要求 。预缴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2%。预缴履约保证金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后3天内通过预承包人基本账户汇入发包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成交单位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领取承包通知书,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天内领取,在规定时内未领取取消承包资格。
3、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预承包单位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4、预承包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发包会截止日前3天向代理机构提出。发包会时间与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发包文件。5、发包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预承包人没有关注和了解项目相关情况所造成的一切责任。6、本工程承包保证金不做要求 。预缴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2%。预缴履约保证金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后3天内通过预承包人基本账户汇入发包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成交单位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领取承包通知书,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天内领取,在规定时内未领取取消承包资格。
4、预承包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发包会截止日前3天向代理机构提出。发包会时间与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发包文件。5、发包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预承包人没有关注和了解项目相关情况所造成的一切责任。6、本工程承包保证金不做要求 。预缴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2%。预缴履约保证金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后3天内通过预承包人基本账户汇入发包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成交单位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领取承包通知书,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天内领取,在规定时内未领取取消承包资格。
5、发包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预承包人没有关注和了解项目相关情况所造成的一切责任。6、本工程承包保证金不做要求 。预缴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2%。预缴履约保证金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后3天内通过预承包人基本账户汇入发包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成交单位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领取承包通知书,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天内领取,在规定时内未领取取消承包资格。
6、本工程承包保证金不做要求 。预缴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2%。预缴履约保证金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后3天内通过预承包人基本账户汇入发包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成交单位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领取承包通知书,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天内领取,在规定时内未领取取消承包资格。
七、公告发布媒体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http:(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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