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审判楼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审判楼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并于(略)年6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略)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 “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略)
2. CA 数字证书办理:(略)
3.投标人注册:(略)
请务必确保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否则将无法有效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未按上述方式登记注册导致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4.下载招标文件:(略)
5.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财政厅牵头开发了“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现已启动运行。
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略)〕(略)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函后附“信用信息报告”作为投标函的内容附件,投标人对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6.1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略)
6.2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略)
7、异议渠道:(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