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开展天府旌城全民健身中心项目预算评审单位选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就随机抽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天府旌城全民健身中心项目预算评审单位选聘采购代理机构
二、参选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政府采购代理相关内容,经营状态正常;
(二)已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中登记备案;
(三)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
(四)签署《参选资格及履约承诺函》(按统一模板提交);
(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现场报名及参与抽选。
三、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略)
(二)报名地点:(略)
(三)报名材料:(略)
1.法定代表人参与:(略)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盖章+法人签字)、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四川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备案截图、近3个日历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及失信记录查询截图(须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提供完整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参选资格及履约承诺函》原件(盖章+法人签字);
3.参选单位须自行在公告附件中下载《参选资格及履约承诺函》,按要求填写、签字、盖章后,现场提交纸质版。
(四)资格审核:(略)
四、抽选相关事项
(一)抽选时间:(略)
(二)抽选地点:(略)
(三)抽选方式:(略)
(四)参与要求:(略)
五、成交结果公示及中选通知
(一)抽选结束后次日(工作日)内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选通知书》。
六、服务费支付
(一)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天府旌城全民健身中心项目预算评审服务最终成交价格为计费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略)〕(略)号)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标准计算后下浮(略)%计取;费用含人工、文件编制、公告发布、会务组织、税费、差旅等全部相关费用,为全费用包干价。 (二)费用由天府旌城全民健身中心项目预算评审服务成交供应商支付,征集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七、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资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成交资格; (二)未按时到场参加抽选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保证金; (四)中选机构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征集人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五)本公告及附件解释权归德阳市旌阳区财政局。
八、其他说明
(一)本次抽选全程公开、录音录像,结果当场公示确认;
(二)详细抽选规则、承诺函模板见附件,参选即视为认可全部条款;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本公告由德阳市旌阳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略)
2.参选资格及履约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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