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职称评审代表性成果第三方鉴定机构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确保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中代表性成果鉴定工作公平、公正、客观、严谨,提升职称评审质量与公信力,根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职称评审管理办法》(飞院发〔(略)〕(略)号),结合学校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就我校职称评审代表性成果第三方鉴定服务,面向社会公开比选符合资质的专业服务机构,欢迎具备相应资格、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机构参与本次比选。
二、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略)
2.采购单位:(略)
3.服务期限:(略)
4.最高限价:(略)
5.服务内容:(略)
三、服务总体要求
1.提供采购人所有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鉴定服务:
每名职称申报人员的三项代表性成果打包送审3位专家,专家要求为来自高校、科研院所、民航行业内单位中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2.评审专家资质:(略)
3.回避制度:(略)
4.信息保密:(略)
5.时效性:(略)
6.真实性:(略)
7.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评价结果、评价清单、报告等。
8.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评审材料进行邀请评审,采购人在材料提交后不再参与材料分发或线上材料提交等工作,此项工作全权由供应商独立完成。
9.评审专家劳动报酬由供应商承担并发放,含在投标报价内,采购人不直接与评审专家接触。
四、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完整的财务核算与票据开具能力。
2.拥有成熟的学术成果同行鉴定服务体系,建立稳定的评审专家库,覆盖飞行技术、民航工程技术、高校教师相关专业、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实验技术、民航医学、经济、会计、档案、图书资料等我院全部参评学科专业,具备民航背景专家资源者优先。
3.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学术评审相关不良从业记录、无信息泄露及学术不端相关投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具备完善的评审保密机制、盲审管控流程、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可实现申报材料全程匿名、专家信息严格保密、评审流程全程可追溯,杜绝违规评审、利益关联、信息泄露等问题。
5.具有高校(尤其是行业特色高校)职称评审成果鉴定、学术成果同行评议同类服务业绩,需提供近3年内至少3所高校同类服务合作证明。
6.符合国家、行业及学院关于学术评审服务的相关规定,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员、技术、服务保障能力。
五、比选申请文件提交要求
(一)提交材料清单
1.参选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相关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无违规证明。
3.近3年高校职称成果鉴定同类服务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服务案例、合作方证明等)。
4.针对性服务方案(含专家库概况、评审流程、保密措施、时效保障、应急处理、民航专业服务优势等)。
5.密封报价单。
6.诚信服务与保密承诺书。
7.机构相关荣誉、资质等其他补充证明材料。
(二)提交要求
1.比选材料一式叁份(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
2.比选材料须用文件袋密封,应将比选材料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密封后应标明项目名称、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未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
3.比选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略)
4.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材料,不予受理。
六、比选评审办法
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从机构资质、同类业绩、服务方案、保密合规性、报价合理性、服务保障能力、民航行业资源优势等维度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选机构,评审结果将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七、其他事项
1.参选机构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2.中选机构不得擅自将本项目服务转包、分包给其他第三方机构,否则学校有权终止合同,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附件:(略)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人事处
(略)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