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海南省“最美旅游工作者”选树活动比选公告
为进一步展现新时代海南省旅游工作者精神风貌,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与服务质量双提升,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第三届海南省“最美旅游工作者”选树活动。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第三届海南省“最美旅游工作者”选树活动
二、实施时间
(略)年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一)选树活动
1.选树活动报名动员及受理工作。
2.组织9名专家按照评分细则对候选人开展评审工作。
3.安排2名专家代表对部分入选的候选人开展为期4天3晚的实地考察。
4.开展候选人信息核查及名单社会公示工作,预计遴选出(略)名第三届海南省“最美旅游工作者”。
(二)发布活动
1.收集、整理入围候选人员的事迹资料,整理、编印成事迹册,并印刷(略)份供发布会现场活动发放。
2.制作海南“最美旅游工作者”宣传总视频1个,时长3—4分钟;对入围的(略)名候选人制作个人VCR,时长2分钟左右,共计(略)个;并在新媒体平台投放宣传。
3.第三届海南省“最美旅游工作者”活动总结发布工作。
预算金额不超过(略).6万元(含税)(不包含获奖人员的奖金)。
四、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证照。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资质与经验要求
1.具备相关领域服务经验。
2.提供近3年内承接的类似项目案例不少于2项(须提供合同、成果证明或参与类似项目的其他证明资料)。
(三)财务状况要求
具备承担本项目履约的财务能力,无重大债务纠纷。需提供近3年依法纳税、缴纳社保的证明(需有收缴部门的印章)等材料。
(四)项目团队要求
1.须成立专门项目组,明确项目负责人及成员。
2.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
3.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或项目执行经验。
五、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硬性条件。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工作方案和预算,操作性强。
六、报价提交材料
1.参选单位须按照附件《报价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提交材料。
2.材料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加盖公章。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八、结果公示方式
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微信公众号、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南省政府采购行业协会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九、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联系人:(略)
附件:(略)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略)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