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赛事组织机构积分授予单位:(略)
主办单位:(略)
承办单位:(略)
执行单位:(略)支持单位:(略)
贵阳市昊星网球俱乐部
浙江天龙集团有限公司
U(略)男、女团体((略) 年1月1日以后出生)U(略)男、女团体((略) 年1月1日以后出生)
U(略)男、女团体((略) 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一)参赛办法1.参赛单位由省内外各企事业单位、网球俱乐部或企业组成,参赛名称为“省+市(或区/县)+团体名称”,团体名称部分不超过(略)个字。例如:(略)
2.各参赛单位需为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运动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低于(略)万元),并在报名时出具相关材料。
3.每个团体可报1名教练,最少3名运动员,最多4名运动员参赛。
4.各参赛组别限报8支,先报先得,报满即止。每个参赛单位报名队数不受限制。
5.各组别参赛队伍不足4支取消该组别比赛。
(二)参赛资格
1.参赛年龄确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的居民身份证的出生日期为准,如身份证年龄信息做过更改,以初始信息为准。
2.参赛选手必须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证明身体健康,符合参加该项比赛的要求,并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见附件2)。
3.已经在中青城系统注册过的运动员代表注册所在地进行比赛,尚未完成注册运动员可直接报名参加比赛,报名参赛即自动完成报名所属城市赛事运动员名单库入库注册。
4.参赛运动员须在中国网球协会会员网上登记为个人会员(网址:(略)
5.运动员可以跨组别以小打大。
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版网球竞赛规则。(一)比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两阶段比赛办法。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交叉单淘汰比赛办法:(略)
2.每个团体由两场单打和一场双打组成,循环赛阶段,每个团体比赛必须打满三场;淘汰赛阶段如前两场单打已决出该团体比赛胜负,原则上双打可不再进行。
3.团体赛出场顺序为:(略)
4.每场比赛出场表一式三份,由队长签字后交给赛事指定人员进行审核(交付后不得更改),出场名单经双方队长相互签字确认后则视为该轮比赛上场人员符合赛事要求,组委会将不接受关于本场比赛的任何有关上场人员身份、资格的投诉,将其中两份出场表同时交给裁判员和对方队长,另一份交于仲裁委员会资格审核人员;
(二)小组赛名次确定:
循环赛名次按获胜次数多少决定,如两队获胜次数相等,则按相互比赛间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如三队或三队以上获胜次数相等,则按以下诸条顺序判定;在同一轮次的判断名次中,还剩两个队仍相等,则依照以下顺序决定两队之间的胜负关系。
(1)以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净胜场数;
(2)以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净胜盘数;
(3)以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净胜局数;
(4)如仍相同,则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三)计分方法:
团体赛中单、双打均采用一盘6局无占先,6:(略)
(四)抽签办法:
1.抽签方法:(略)
2.比赛一次性抽签入位,即只在第一阶段抽签,第二阶段按第一阶段成绩自动入位;
3.同一参赛单位代表队在第一阶段比赛抽签时进行合理规避,必要时可进行人为控制。
(五)种子设立:
种子数量根据第一阶段抽签分组数确定种子数量,种子数为分组数或分组数的2倍。如种子数是分组数的2倍,种子则采用蛇形排列和分批进位的办法入位。比赛种子原则上按照报名参赛团体前三名运动员CTJ积分总和确定。
(六)比赛用球
天龙
(七)比赛场地
硬地
(一)前八名运动员颁发证书,参赛队伍不足八支则减一录取,颁发证书。(二)根据比赛成绩确定前两名获得参加第三届中国青少年城市挑战赛大区赛的参赛资格。参赛队伍的所有运动员必须在贵州省所属城市的运动员名单库中,并代表所属城市参赛,方可晋级大区赛。
(三)中国网球协会将授予符合中青城组委会办赛要求的城市赛团体赛相应组别 CTJ-G类赛事积分。所赋予分数参照《中国青少年网球积分系列赛管理办法((略)年版)》执行。
(四)实际参赛队伍不足6支,不授予CTJ-G的赛事积分。
(一)报名:1.通过微信“网球记”小程序搜索本次赛事名称进行报名。报名系统满签后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费:(略)3.报名时间:(略)
4.小程序报名成功后,请各参赛单位将报名表电子版(附件1)和加盖公章的报名表PDF扫描件、保险单据、运动员健康体检报告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
报名邮箱:(略)
联系电话:(略)
王海顺(略)
(二)报到: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报到时,各队需提交:(略)
(三)运动员因伤或因病无法参赛,需在抽签前(略)小时告知组委会,并出具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方可替换人员。
比赛所需要的技术官员(含技术代表、仲裁和裁判长、裁判员、技术人员等)由贵阳市网球协会统一选派。(一)运动员在比赛中或在赛区违反运动员行为准则将被罚减CTJ积分(附件4),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本年度参加中青城挑战赛资格。(二)场上教练员需坐于场内指定位置在运动员休息时进行指导。不得干扰临场裁判判罚,不得无理取闹,影响比赛正常进行。应体现职业操守,不得有穿拖鞋、赤背、吃零食、吸烟等不文明的行为。非指导时间内进行指导或干扰比赛,以及其他非指定教练员或运动员等相关人员使用指导性语言与手势指导,则按三级处罚制(警告、罚分、责令场上教练员离场,取消临场指导的资格后不允许其他人员替换)处理。
(三)进入比赛场地内的运动员、教练员,均不得携带和使用任何通讯设备,包括具备通讯功能的电子手表(用于统计运动员技术数据且不具备通讯功能的平板电脑除外)。
(一)作为报名条件,参赛团体在提交报名时即表示认同:(略)(二)中国青少年网球城市挑战赛竞赛过程中,将视情况对赛事实况进行现场拍摄和录像,制作相关图片和视频。针对图片和视频中参赛运动员的肖像权,赛事组委会及赞助商将用于宣传、报道等非商业化用途。各参赛队伍及参赛运动员若参加本次赛事,则视为同意授权赛事组委会使用上述参赛运动员的肖像权,并同意赛事组委会转授权赛事运营方行使上述权利。
按照第三届中青城网球城市挑战赛二十四条规定相关人员行为准则,任何时候,特别是参赛人员到达赛区或比赛期间,参赛选手的教练员、家长或其代理人不得有任何对主办方、赛事、其他选手、裁判人员或网球运动本身造成不利影响的言行。有此言行者,取消其参加某场比赛或全部比赛的资格。情节严重者,将给予不良记录并公布。(一)竞赛组织经费由赛事执行单位统筹解决。(二)各代表队参赛一切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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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参赛承诺书、比赛分值表、罚分条目)
来源:(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