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略)
原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日期:(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青龙潭路(石门路-派河)综合改造工程-青龙潭路(锦绣大道-紫云路)慢行改造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略)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评分项,要求提供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请问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得的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类奖项,是否符合该加分条件?
答:(略)
2、招标文件里项目名称为“青龙潭路(石门路-派河)综合改造工程-青龙潭路(锦绣大道-紫云路)慢行改造项目施工”,投标系统里项目名称为“青龙潭路(石门路-派河)综合改造工程-青龙潭路(锦绣大道-紫云路)慢行改造项目”,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略)
3、投标文件里的标段名称 是否需要把项目名称再写一遍,还是打 / 就可以?
答:(略)
4、关于“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建的市政公用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满分为4 分”
请问:(略)
答:(略)
5、合肥市市政工程协会颁发的“市政工程质量奖”是否予以认可?
答:(略)
6、我单位业绩是EPC总承包联合体项目,中标公示只显示牵头人中标单位未显示联合体单位,但我单位合同跟竣工报告上的项目施工负责人都是本单位人员,请问我单位该业绩是否符合?请给于建议。
答:(略)
7、我公司施工业绩获得景观绿化类奖项,如安徽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徽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徽园杯”。
能否符合本项目所要求的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认定标准?
答:(略)
8、我单位提供的徽园杯是安徽省园林绿化行业的省级奖项,全称为“安徽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由安徽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颁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市政公用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要求?
佐证资料: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名称:(略)
答:(略)
9、请问两个项目经理业绩时间线有重叠交叉的情况如何认定?是否认定符合招标文件为两个项目经理业绩还是1个项目经理业绩?
经查阅:(略)
答:(略)
(略)、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略)
请问:(略)
答:(略)
(略)、项目经理荣誉要求:(略)
请问:(略)
答:(略)
注:(略)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年6月4日
答疑发布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