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项目预算金额:(略) 万元;(略)标段:(略) 4.采购单位:(略) 5.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服务期限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邢台市(略)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项目(略)标段 | (略).(略)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后(略)个工作日内完成市级验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质量等级核算汇总及技术培训(略)年(略)月(略)日前完成 | 完成清河县、临西县、南宫市、新河县、巨鹿县、 襄都区、经开区、高新区等8个县(市、区)约(略)个图斑(略).(略)亩补 充耕地质量市级验收,对县级初鉴结果组织开展全面审核,按照评价单元数量不低于(略)%的要求进行现场踏勘审核、土壤样品采集检测或留样复检,完成上一年度全市各县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质量等级核算汇总,完成2次相关技术培训。 | 2 | 邢台市(略)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项目(略)标段 | (略).(略)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后(略)个工作日内完成市级验收 | 完成南和区、任泽区、信都区、沙河市、平乡县、 广宗县、威县等7个县(市、区)约(略)个图斑(略).(略)亩补充耕地质量市级验收,对县级初鉴结果组织开展全面审核,按照评价单元数量不低于(略)%的要求进行现场踏勘审核、土壤样品采集检测或留样复检。 | 3 | 邢台市(略)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项目(略)标段 | (略).(略)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后(略)个工作日内完成市级验收 | 完成柏乡县、宁晋县、临城县、隆尧县、内丘县等5个县约(略)个图斑 (略).(略)亩补充耕地质量市级验收,对县级初鉴结果组织开展全面审核,按照评价单元数量不低于(略)%的要求进行现场踏勘审核、土壤样品采集检测或留样复检。 |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略) 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2.地点:(略) 3.递交方式:(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其他补充事宜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略)〕(略)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办理河北CA数字证书后,可直接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3.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请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http:(略) 4.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CA,未办理 CA 的供应商/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注册。 办理河北CA可咨询 (略)-(略)-(略)。 5.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邢 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若供应商/投标人在使用“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略) 6.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潜在投 标人(供应商)须从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