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培训资源配置,促进劳动者技能成才、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乐业。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略)〕3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下乡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农劳办发〔(略)〕(略)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略)〕(略)号 )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略)年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比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方式
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选定承训机构。
二、比选数量
根据汉源县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汉源实际,汉源县定点培训机构须参加此次比选,根据参选机构得分排名情况,按不低于1:(略)
三、比选时间及地点
(略)年6月(略)日(星期四)上午9点,在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进行。
四、参选机构要求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备承担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相应的专业(职业、工种)设置、教学设备、训练场所、实训基地等基本条件,具备信息化管理条件。
(三)具有健全的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体系、完善的内部规章制度。
(四)近三年无违反职业培训法律法规被处罚记录及诚信不良记录等(设立期不满三年的以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五)雅安市内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民办就业创业培训机构等培训机构;雅安市外但在雅安市以及市内其他区县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
五、比选程序
(一)资料提交
本公告发出后,符合条件且有承训意愿的培训机构请于(略)年6月(略)日下午6点前将参选书(A4纸大小,正本1份,副本4份)密封后报送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汉源县富林镇滨湖大道二段(略)号),联系电话:(略)
(二)综合评选
评选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组成评选小组,评选采用参选机构提供资料、现场问答的形式,综合考量参选机构的师资力量、工种建设、教学设施设备等情况进行评分,并根据得分排名确定中选机构(评选不设相同排名,出现相同分数,以(略)年承训机构得分排名确定)。若参选书出现重大错误、原则性错误,取消参选资格。
(三)结果公布与协议签订
评选结果在汉源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中选机构签订培训协议,期限1年,若承训期间,省、市有相关文件另行规定的,应按规定进行调整。
六、资料要求
参选机构提交的评选资料需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以下简称:(略)
(一)承诺函;
(二)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参选单位简介、基本情况表、资质证明、专业(职业、工种)批文、主要工种教学计划(大纲)、培训场所、师资配备及教学设备等;
(四)参选机构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五)近年来的就业创业培训及学员训后就业情况(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培训机构据实说明);
(六)训后服务、就业推荐等计划;
(七)参选机构补充的其它相关资料。
七、其他事项
县人社局将结合汉源产业发展需求、“五类人员”技能培训需求、技能人才需求和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中途因国家、省、市、县有相应调整的,将按要求调整相关培训计划),选定的承训机构需按照全年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
附件:(略)
2.(略)年汉源县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比选参选书(参考样式)
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