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金增长方式:(略)
(2)出租标的交付条件为房屋到期腾退后的现状交付,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现有设施设备完好性。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内需自行进行现场勘查和充分了解,确认并知悉房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处于在租状态、房屋权属、土地性质、规划、位置、大小、物业条件、证照办理情况、装修改造所需必要条件等)、存在的瑕疵及今后装修改造的经营风险,并自行就该物业情况与办理证照、消防等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进行了沟通了解,对经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涉及营业相关证件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接受以房屋到期腾退后的现状交付,未进行实地勘查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出租标的现状及交付条件确认,责任自负。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备案同意,装修材料须符合消防要求。中选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费用,自行办理房屋装修、消防、环保等报批手续,费用及责任自理。
(3)中选承租方必须服从出租方对该物业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运营,承租方在运营过程中如需将部分物业用于对外招商,应先向出租方报备并取得许可后,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承租方须将招商商户合同信息及时上传至颐悦惠社区商户服务管理系统进行备案。
(4)承租期间承租方根据需要自行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所有结构进行加固、拆除、装修、改造、维修等并承担相关费用,但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房屋初始功能设计及房屋初始消防设计功能,改造装修的所有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提交出租方备案并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承租方需根据拟经营业态在原有消防设施基础上完善消防设备设施,并及时办理消防、环保等报批手续,使其符合合规经营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6)本次出租房产为南京万晖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南京颐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的房产,中选承租方需与南京万晖置业有限公司、南京颐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三方租赁合同。
(7)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