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磋商响应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经理须为供应商正式人员(提供供应商与拟派项目经理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略)年3月至5月期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若为响应截止时间当月新开办企业,则无需提供)。
注:(略)
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略)〕(略)号文件规定:(略)
4.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无需提供,由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截图留存并归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1.投标保证金:(略)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略)
3.项目样品、演示:(略)
4.对采购方式、采购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认证、业绩等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