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交易条件说明 一、项目情况 公开招租物业为惠城区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物业,已委托惠州市南沣文旅有限公司管理,位于下角西三环六湖仔工业区内。 标的一:(略) 标的二:(略)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1.上述物业均按现状招租,在办理公开招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与工作人员联系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公开招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报名人条件:(略) 3、物业租金按月结算,签订合同当日承租方需支付3个月租金作为押金,承租方应于每月(略)日前结清当月租金。 4、竞得人(承租方)经营所需的一切证照由竞得人自行办理。 5、竞得人应依法经营,经营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债权债务、劳资纠纷等由竞得人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6、竞得人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应遵守物业有关规定并不得占用公共场所及通道做任何用途。 7、竞得人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如因竞得人不能按租约规定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后果,及发生一切违法行为与出租方无关,产生的违法责任由中标方承担并赔偿出租方。 8、竞得人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从事有关污染空气、污染环境、噪音扰民等行业。 9、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竞得人不得将房屋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能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否则,终止合同并没收押金。 (略)、竞得人有义务接受出租方或其他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和检查,并对出租方或其他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限期作出相应整改。 (略)、租赁期间,由竞得人担任租赁房屋安全责任人。竞得人应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依法采取安全生产工作等各项措施,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因此造成出租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竞得人应予赔偿。 (略)、竞得人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竞得人竞得租赁标的后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如竞得人不按照《租赁合同》范本签订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租赁期限:(略) (略)、以上物业无装修免租期。 如需查看标的物请致电委托方,委托方联系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