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我院现拟采购以下项目,现对该项目进行网上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相关内容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1、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律上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供货或服务能力;
2、必须具备该项目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许可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3、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所需资料:
1、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范围要求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的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请结合我院车辆品牌型号,按照附件一《汽车维修项目工时费报价表》所列各维修项目工时费报价;
4、供应商请结合我院车辆品牌型号,按照附件二《维修材料管理费报价表》报维修材料管理费率;
5、其他与询价产品有关的资料;
上述资料加盖公章扫描(PDF格式)发至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电子采购招标平台(https:(略)
三、项目概况
根据采购人近年车辆维修费用估算,本项目服务期三年的采购预算为:(略)
四、我院需求清单
1、采购人公务车辆现有(略)台,服务期内,车辆款式和数量会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有部分调整,按采购人实际提供的车辆情况为准。
2、现有车辆情况:
序号 | 车牌号码 | 品牌型号 |
1 | 粤HYY(略) | 昊锐牌SVW(略)BJD |
2 | 粤H(略) | 金杯牌SY(略)CS2 |
3 | 粤HYY(略) | 雅阁牌HG(略)AB |
4 | 粤HYY(略) | 雅阁牌HG(略)AB |
5 | 粤HYY(略) | 昊锐牌SVW(略)BJD |
6 | 粤HOR(略) | 传旗牌GAC(略)MEA6A |
7 | 粤HAP(略) | 传祺牌CAC(略)MEA6A |
8 | 粤HBB(略) | 雨花牌NJK(略)XJH5 |
9 | 粤HAX(略) | 凯福莱牌NBC(略)XJH(略) |
(略) | 粤H9Q(略) | 凯福莱牌NBC(略)XJH(略) |
(略) | 粤H(略) | 上元牌GDY(略)XJHV |
(略) | 粤HW(略) | 来纳牌GOL(略)XJHF |
(略) | 粤HGM(略) | 北地牌ND(略)XJM-F5 |
(略) | 粤HMW(略) | 浩天星运牌HTX(略)XJHL5 |
(略) | 粤H(略) | 来纳牌G0L(略)X1H6E4 |
(略) | 粤HBP(略) | 来纳牌GOL(略)XJH6FA |
(略) | 粤HJ(略) | 来纳牌GDL(略)XJH6FA |
(略) | 比亚迪M9-领航型 | BYD(略)MT6HEV2 |
(略) | 比亚迪M9-领航型 | BYD(略)MT6HEV2 |
五、车辆维修服务需求
1、车辆维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管理办法。严格按有关技术标准及汽车维修工艺规范实施维修,确保维修质量。车辆经维修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2、供应商需保证维修配件质量。采用的零配(部)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特殊情况下,经采购人同意,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可以用旧件或副厂件。不论何种情况更换的零配(部)件均应在装配前取得采购人认可并在维修单上签字同意。供应商必须在材料清单中注明为原厂件或副厂件或旧件,如采购人提出,原厂件须提供发票及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供采购人查验,副厂件须提供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供采购人查验,更换原厂件或副厂件均须经由采购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需配备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承诺向采购人提供优先服务,做到一般故障即时或半天完成,中修、大修七天内完成,确保维修质量,保证车辆安全正常使用。
4、接受采购人核查。车辆送修前,填写《车辆送修单》,列明送修车辆的维修内容,并经医院转运中心负责人或送修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送修。供应商的检验人员必须在现场对车辆进行诊断,初步确定维修项目,并充分征求采购人的意见。维修内容应列明详细清单,包括故障情况、处理方式、更换配件规格型号、维修服务内容、总价格(含各项单项报价)。
5、供应商需对采购人送修车辆建立用户车辆维修管理档案。档案内容需包含送修单、派工单、结算单以及车辆的维修情况(含图片资料)、实行“三单合一”管理,认真、及时、准确地制定维修情况统计表,开展跟踪服务。档案需保存完整,随时接受检查。
6、完成维修的车辆,发现在当次修理项目内还存在故障需进行再修的,承诺质保期内免费返修。
7、维修过程中如增加维修项目,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方可实施。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损害采购人的利益。需要更换的新部件要制档备查,妥善保管好每一辆维修车所更换的旧件(必须与要换的新部件相符,如采购人需要旧件,签字后可取回),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丢弃。
8、供应商需做好廉政工作,防止出现腐败现象。必须及时、准确地送、取维修车辆,并保证送修车辆和证件及车内物品的安全。如车辆在维修期间发生被盗或交通等事故,全部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9、供应商须承诺:(略)
(略)、采购人提出取送车需求时,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上门至院内指定地点提取车辆,车辆维修验收合格后及时送回单位交付。
六、车辆维修服务验收要求
1、所有维修车辆出厂时必须达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略)-(略)等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及车辆维修标准。
2、被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不能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所颁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略)年第(略)号)》的标准。
3、除招标文件另有要求外,均按国家、地方或行业(排列在前者优先)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
七、其他便捷服务需求
为了加强医院医疗车辆管理,提高转运中心工作效率,节约财政资金,促进廉政建设,根据自身车辆管理和使用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1、能适应采购人内部车辆管理制度的调整或变动。
2、能够为采购人提供车辆技术检测年审服务。
3、工作人员业务熟练、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安全快捷。
4、能认真履行服务承诺,严格遵守协议规定,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
5、能适应转运中心车辆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提供其他便捷服务。
6、能为采购人的故障车辆提供(略)小时保障服务、救援服务;市区范围内发生车辆故障需救援时,免收外出救援费、拖车费(含所有车辆);距离较远时,由双方共同协商。
7、供应商接到故障车辆救援通知后需积极、迅速地到达救援现场,并按时按质进行维修。现场无法修复的,与采购人协商后拖至维修厂检查维修。拖车回厂维修时,需凭供应商出具的交接车辆维修凭据,并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后,采购人取到有效的接车凭据后交车。待修车辆一经移交,该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质量或意外事故及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或赔偿责任均由供应商负责。
8、严格执行各项服务承诺,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如供应商违反服务承诺而受到有效投诉,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责任及赔偿。
9、质保期要求:(略)
八、车间配置需求
1、要求维修车间至少设置1个大车检修沟和4个以上升降机的修车位,配置与承修车型、维修场地相适应的合法停车场所,有足够的停车位。
2、车间和停车场地面平整坚实,各区域界定标志明显,并符合安全、环保和消防等各项要求。
3、车间内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环境整洁,消防设施合格齐全。
4、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具备施救拖车并备有用户服务车辆;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布《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并能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确定具体标准,收费标准在醒目处挂牌公布。具体应当由各省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报当地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九、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略)
2、服务地点:(略)
3、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供应商报价包括项目要求服务过程中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相应支出与一切税费。
十、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8:(略)
2、咨询地点:(略)
联系人:(略)
3、请前往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电子采购招标平台(https:(略)
特别说明:(略)
附件:(略)
2.维修材料管理费报价表
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略)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