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就彰东街道办事处南漳涧村DB4-2-6-4地块(略).(略)亩及东边地上附属物拆迁拆除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响应人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3、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略)
4、工程建设地点:(略)
5、质量要求:(略)
6、工期要求:(略)
7、项目概况:(略)
8、项目地点:(略)
9、资金来源:(略)
二、响应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规定的条件。
2、本次其他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响应人基础性资格要求,响应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2响应人须具备安阳市建筑渣土管理站所颁发的建筑垃圾清运资质,并承诺具备自行办理渣土清运相关一切手续的条件。
2.3响应人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略)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响应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参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6响应人近三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标小组对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 时间:(略)
2. 地点:(略)
3. 方式:(略)
(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略)
(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略)
注:(略)
4. 售价:(略)
四、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事宜:
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
2.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安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