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略)-(略)年网络核心设备等维护保养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工业园区汀兰巷(略)号(凤里街西入口)1号楼东门(略)室联创时代(苏州)设计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为保障苏州市税务局网络正常、高效运行,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拟购买网络核心交换机和有源波分设备等维保服务3年。设备主要放置地点在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略)号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苏州市吴江区体育路(略)号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
预算金额:
总预算:(略)
分项预算:(略)
最高限价:
总限价:(略)
分项限价:(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所属行业:(略)
(1)预留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单位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略)%。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如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自身为中小企业的,视同符合本条资格要求,则可以不再进行分包。
(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4)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5)若投标人采取分包,则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明确的分包方案,未提供则为非实质性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2.质疑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见本公告七。
3.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