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港内河航运有限公司综合安全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浙江海港内河航运有限公司拟对浙江海港内河航运有限公司综合安全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略)
二、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三、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略)
2. 招标内容:(略)
3. 服务期限:(略)
4. 技术要求:(略)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且具备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的能力。
2.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类似安全技术服务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项目范围等相关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复印件,若合同无法体现内容,则另须提供业主盖章证明材料)。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略)
2. 网上报名时间:(略)
3. 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4. 原已下载标书的投标人,如继续参与本项目,请及时登录“浙江海港投标管家”点击“立即获取”,确认“继续参与本项目”。
六、投标保证金
1.金额:(略)
2.投标人应于(略)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原已缴纳保证金的单位无须重新缴纳)
3.投标保证金须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略)
八、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项目将于(略)年6月(略)日9时(略)分在中基招标会议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略)号1楼)开评标室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投诉受理电话:(略)
招标代理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异议联系人(招标代理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略)
CA咨询热线:(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