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开展医院安全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建设项目(项目编号:(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一)项目建设范围:(略)
(二)项目最高限价:(略)
(三)计划完成时限:(略)
(四)项目范围:(略)
(五)其他:
1.质量要求:(略)
2.现场踏勘:
(1)供应商自行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比价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供应商应对自行查明或核实的有关材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
(2)在现场考察过程中,供应商应注意安全,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采购人概不负责。
(3)供应商在现场考察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为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成立3年以上,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二)供应商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备案证。
(三)供应商在最近三年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记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六)提供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七)投标企业应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发售时间、形式:
(一)发售时间:(略)
(二)领取地点:(略)
(三)领取需携带材料:
1.承诺书(附件1);
2.法人代表证明书(附件2);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在单位缴纳的社保记录(附件3);
4.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以上所提供资料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公章。
六、报价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略)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略)
(四)报价方式:(略)
七.评审时间、地点:
(一)评审时间(略)年6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办公电话:(略)
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