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略)年度公募公司债承销商选聘已由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批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发行规模:(略)
2、招标范围:(略)
3、期限:(略)
4、服务要求:(略)
5、选聘家数:(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人须具有《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业绩要求:(略)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由投标人在《投标人承诺函》中承诺)。
5、投标人没有处在责令停业整顿,资产未处在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在《投标人承诺函》中承诺)。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在《投标人承诺函》中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领取时间:(略)
领取地点:(略)
郑重说明:(略)
凡有意参加者,须办理标证通手机移动CA证书,通过“标证通”APP扫码登陆新疆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略)号金融大厦(略)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八、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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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详细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详细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