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数据资源管理局、金寨县行政审批局、市开发区为企服务中心:
为组织开展好(略)年度六安市数据企业认定工作,根据《六安市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六数管〔(略)〕(略)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六安市数据企业申报范围
在六安市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主要从事数据相关处理活动的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服务、数据应用、数据安全、数据基础设施企业且符合《实施细则》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的企业,具体包括:
(一)为行业或者跨行业发展提供具有一定质量和规模行业性数据集、数据产品的数据资源企业;
(二)从事数据采集汇聚、计算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等相关技术研发推广、设备制造的数据技术企业;
(三)从事数据标注或者为数据流通交易提供业务咨询、业务撮合、合规服务、金融服务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的数据服务企业;
(四)以数据赋能产业发展、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及全域数字化转型、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价值的数据应用企业;
(五)研发或提供智能化数据安全产品、数据可信流通技术的数据安全企业;
(六)面向数据安全可信交换、高效流通利用,提供一体化算力、公有云、低代码平台、可信数据空间等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及服务解决方案的数据基础设施企业。
二、六安市数据企业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企业对照《实施细则》进行自评,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申报材料参考模板(附件2)准备申报材料。
2.线上申报。企业使用法人账号注册、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六安分厅数据企业认定平台(网址:(略)
itemId=8f(略)fe(略)ea4a6d9bd(略)b1dd(略)ddce),在规定时间进行填报,并向所在县区数据资源管理部门提交相关申报材料。首次使用“皖事通办”平台的企业, 点击首页右上角的【注册】按钮,选择【法人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数据企业认定平台。
3.县区初审。各县区数据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重点查看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指导企业完善申报材料。对于审核通过的,出具推荐意见并将企业申报材料提交市数管局。市数管局加强对各县区数据资源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和监督,对各县区初审情况进行核实。
4.专家评审。市数管局组织成立专家组,由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5.审查认定。市数管局结合专家组意见,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审查认定,结果在市数管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核查无问题的,按程序颁发六安市数据企业证书。
三、注意事项
1.申报时间。企业申报端口开放时间为(略)年6月5日8时,截止时间为(略)年7月1日(略)时。各县区数据资源管理部门完成初审时间为(略)年7月3日(略)时。各县区数据资源管理部门应广泛动员辖区内企业积极申报市数据企业。
2.申报材料。企业按照申报材料参考模板(附件2)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通过申报系统填报。
3.问题解答。企业申报过程具体业务问题由所在县区数据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解答,市数管局对各县区数据资源主管部门反馈的问题及时予以解答并进行业务指导。
四、有关要求
1.已经认定为市级数据企业的,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各县区数据资源管理部门要组织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逾期不再受理。各地要严格按要求组织初审,对未认真履行初审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市数管局将视情予以通报处理。
2.企业在申报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上报虚假数据、信息、材料等。
3.组织和参与认定的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接触的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4.六安市数据企业认定坚持企业自愿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市数管局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相关培训、咨询和其它辅助工作。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不得变相收取费用,确保认定工作廉洁、规范、公正。
5.各县区数据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相关企业的培育,对暂时达不到市数据企业申报条件的企业,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其培育指导并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对经认定的市数据企业要按照规定培育扶持,促进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对有效期已过期的市数据企业,要发动企业积极申请重新认定。
附件:(略)
2.六安市数据企业认定申报材料参考模板;
3.操作指南;
4.咨询联系方式。
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略)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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