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询比条件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广州校区(略)年校园快递运营合作服务商项目,采购人为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广州校区(略)年校园快递运营合作服务商项目自愿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标段划分:(略)
2.2询比内容:
为贯彻落实学校“产教融合、服务育人”的办学理念,解决当前校园快递服务分散、效率低下、教学实践脱节等问题,我校依据《校园综合服务中心(快递服务)建设与运营方案》,决定由学校自主运营校园综合服务中心。该中心将打造集智慧物流、生活服务、教学实训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现公开询比具备资质与资源的合作商,协助完成快递运营备案、提供智能化设备及低值易耗品,并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合作。
注:(略)
本次合作旨在建立长期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合作商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得合理收益与发展机遇:
·快件揽收业务:(略)
·品牌宣传:(略)
·其他增值服务:(略)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2.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2.5.具有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2.6.提供参加询比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2.7.需以自身名义或协助我校在属地邮政管理局完成“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确保服务中心合法运营。(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2.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5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略)
3.6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围绕企业经商供应商以及广通服供应商负面清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略)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略)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略)
5.2递交方式:(略)
5.3应答文件递交地点:(略)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应答人进行资格审查,由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按照询比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应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7、公告发布
本公告或公告的修改、补充同时在广东公司阳光采购网(http:(略)
8、对本次询比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