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按照省交通主管部门工作部署,长春市绕城高速公路西北环段改扩建工程获批建设,项目业主(发包人)为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略)
2.3招标范围:(略)
2.4标段划分:(略)
2.5服务期限:(略)
勘察设计节点要求:(略)
3.投标人最低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最低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略)年1月1日后(以相应的批复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单项里程不少于(略)公里高速公路的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注:(略)
②高速公路业绩同一项目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当设计段落重复时按一项业绩计算。
③高速公路设计业绩应为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业绩。
④勘察设计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高速公路设计业绩按牵头人业绩数量计算。
投标人〔仅指根据厅公路字〔(略)〕(略)号文件应进入名录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的房建、加油站、外电、跨铁工程等允许分包。
3.3受上级主管部门委托作为本项目设计咨询审查单位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6月9日至(略)年6月(略)日,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7月2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和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项目负责人:(略)
监督部门:(略)
联系方式:(略)
(略)年6月9日
初审:(略)
复审:(略)
终审:(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