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采购包1(东环街(略)年-(略)年公共设施维护维修和道班道路维修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文),本项目对应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环街(略)年-(略)年公共设施维护维修和道班道路维修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文件中不用提供此项查询结果,根据评审时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格式自拟)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格式自拟)
(4)同时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略)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略)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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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广州恒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