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桃花港整治工程(长江~S(略)省道段)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老桃花港整治工程(长江~S(略)省道段)已由《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老桃花港整治工程(长江~S(略)省道段)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略)](略)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重要跨县河道治理工程五、六类地区补助标准为省级以上补助(略)%,其余由地方政府负责筹措解决。项目法人为常州市新北区老桃花港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处和江阴市防汛防旱服务中心,招标人为常州市新北区老桃花港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处、江阴市防汛防旱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老桃花港整治工程(长江~S(略)省道段)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略)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略) 批复总投资人民币(略)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略) 2.4服务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略) (2)财务要求:(略)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4)其他要求:(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从(略)年6月9日至(略)年6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截止时间)前为招标文件下载有效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有效期内完成如下工作: 4.1.1本项目为“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项目,投标人应当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详见关于使用省主体信息库的公告,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4.2下载招标文件 4.2.1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进行招标文件(图纸)的下载。招标文件购买费为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6月(略)日9时(略)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略)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中“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 5.2.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页右侧“水利工程-开标直播”。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略)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 8.信用等级要求 | / | 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略).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略) 7.4分值构成:(略)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本次招标为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值(计算过程及结果均采用两位小数)。 具体办法如下: 序号 | 赋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赋分值 | 一 | 投标报价 | (略)分 | 1 | 投标报价 |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略) 评标基准价S= T×a+M×(1-a) a:(略) 注:(略) T:(略) M:(略) 【①当有效投标人数≤5时,对所有评标价(下同)进行算术平均;②当有效投标人数>5时,M为所有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剔除若干最高、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价、最低价个数各为有效投标人数×(略)%(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1)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略)分; (2)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略)分基础上扣1分; (3)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略)分基础上扣0.5分; (4)以上采用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 1、评标价指有效投标文件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各类抽签值在抽取产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计算错误外)。 | (略)分 | 二 | 商务部分 | 3分 | 1 | 体系认证 | 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提供认证证书,否则不得分。 | 1分 | 2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自(略)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工程总投资金额1亿元及以上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或蓄水安全鉴定的水利工程业绩,每有1项业绩得1分,最高得1分。 提供合同协议书,如合同协议书不能反映相关信息的,则需提供初设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或加盖发包人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注:(略) | 1分 | 3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拟任项目负责人自(略)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在工程总投资金额1亿元及以上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或蓄水安全鉴定的水利工程业绩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每有1项业绩得1分,最高得1分。 提供合同协议书,如合同协议书不能反映相关信息的,则需提供初设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或加盖发包人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注:(略) | 1分 | 三 | 资源配置 | (略)分 | 1 | 项目负责人素质 |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证书的得1分。提供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否则不得分。 | 1分 | 2 | 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 | 除项目负责人外: (1)项目组成员各专业负责人(规划、测量、水工、岩土、环境工程、水土保持、造价)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7分;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为准,各专业负责人不得兼任; (2)项目组成员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证书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4分,每人只认一证。 上述人员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项目组成员必须由本企业为其依法缴纳养老保险(提供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否则不得分。 | (略)分 | 四 | 服务实施方案(暗标) | (略)分 | 1 | 工作思路、工作程序、工作方法 | 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技术鉴定导则》,针对本项目考察投标人服务的工作思路、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实施过程中所采取的工作程序及方法科学、规范。 赋分标准:(略) | (略)分 | 2 | 工作内容及服务方案 | 投标人对要开展的工作内容论述全面,涵盖本次招标的所有工作内容,条理清晰,且深度和广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竣工验收和相关导则规范要求,提交的成果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技术鉴定导则》要求。 赋分标准:(略) | (略)分 | 3 | 质量保证措施 | 提出有针对性的质量保证措施,形成覆盖本次招标全部内容的质量控制体系。 赋分标准:(略) | (略)分 | 4 | 工作进度计划 | 服务实施方案中针对本次招标包含的各项工作有非常清晰明确的工作计划,且计划可行、符合实际,对进度计划的控制提出可行性的保障措施。 赋分标准:(略) | (略)分 |
注: (1)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 (2)本项目实行服务实施方案暗标评审方式,必须符合暗标编制规范,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暗标编制规范详见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服务实施方案。 服务实施方案评分说明: 每个技术标评委对技术标各章节(暗标)独立评审并记名打分,技术标各章节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分。技术标各章节(暗标)评分完成后,由电子评标系统汇总得出各投标文件技术标得分。 (3)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若综合评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则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随机抽取确定。 (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8.其他内容 8.1相关平台网站及技术服务联系方式: 8.1.1.“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平台技术支持:(略) 8.1.2.“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页右侧平台技术支持:(略) 8.1.3.CA证书及电子签章不见面办理指南(用于投标人办理或更新CA证书)。 8.1.4本项目监督部门:(略)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