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略)年春季企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引才招聘活动的通知》《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略)〕(略)号)等文件要求,现将阿勒泰地区(略)年春季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引才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员确定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大于1:(略)
二、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略)年6月(略)日((略):(略)
(二)资格审查地点
1.教育教师类岗位:
阿勒泰职业技术学院立学楼(乘1路公交车至职教园区站点下车;乘坐出租车可直接到达)。
2.其他岗位:
阿勒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一楼(乘1路公交车至地区金泰康养中心站点下车,向东步行(略)米到达;乘5路公交车至地区财政局站点下车,向南步行(略)米到达;乘坐出租车可直接到达)。
(三)资格审查要求
1.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一式两份):
(1)户口簿;(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3)毕业证;(4)(4)学位证;(5)《阿勒泰地区(略)年春季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引才招聘资格审查表》(应聘人员自行下载附件3);(6)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证明;(7)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8)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略)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携带其他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2.应聘人员需本人参加资格审查。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审查、提交材料。
3.资格审查过程中,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将及时电话沟通,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
三、面试
面试地点、时间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
(一)面试形式
1.教育教师类岗位:(略)
2.其他岗位:(略)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总分(略)分,合格分数线为(略)分,面试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参加面谈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谈的面试成绩相同者及面谈、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则采取加试方式,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确定的事宜,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以阿勒泰地区行署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进一步追究责任。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附件1:(略)
附件2:(略)
附件3:(略)
咨询电话:
阿勒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略)
阿勒泰地区教育局:(略)
阿勒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