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及瑕疵说明:(略) 本次转让的房产有不动产权证(临时登记在转让方职工个人名下)。请意向方提前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房屋过户相关手续及费用。意向受让方须实地查看房产现状及所在位置。房产、土地面积以有关机构实测为准。 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并须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购房政策规定,须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购房政策规定文件;转让成交后,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不能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标的不予退回。参与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转让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资产转让范围以 黑龙江正大阳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出具的 黑正大阳光评报字[(略)]第(略)号 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三、设置现场勘察,持现场勘察确认书才可报名。 四、该房产临时登记在转让方职工个人名下,由学院实际管控。该房产涉及历史供热、水、物业等欠费待成交后,由转让方进行补缴。 五、转让过户产生的税费等其他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意向方需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 六、本次转让标的资产无债权债务纠纷,未做抵押或担保、没有涉及法律诉讼行为。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八、其他事项详见转让方提交相关文件。九、本项目报名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各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报名材料并完成报名。 八、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意向受让方需在(略)年6月9日9:(略) 一、标的基本情况本次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及瑕疵说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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