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报名竞价; 2.报名人拟经营的业态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要求,不得从事污染环境、黄赌毒和其他非法经营的项目; 3.不接受联合体流入方; 4.请参与报名的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标的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确认,了解资产现状、商铺情况、经营环境,具体情况请以踏勘的实际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对实地踏勘产生的相关费用或相关事故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5.承租方不得利用该标的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影响当地生产生活;承租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负责。 6.承租方不得转租、转让及改变使用用途; 7.承租方需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向出租方缴纳租赁保证金,金额为一个季度的租金(实际金额以成交价款为准),期满后按合同约定退还; 8.商铺租赁期间,承租方应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自行承担物业管理费。 9.本次招租标的内可能包含原承租人投入的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等资产。本次公开竞价的成交价格仅为商铺租赁租金,不包含前述资产的价值。 如竞得人为非原承租人,可能涉及需向原承租人支付装修补偿或资产转让费用(如有)。该费用由竞得人自行与原承租人协商解决,与出租方无关; (略).承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