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凯里市(略)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防灾救灾第二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局需采购第三方服务公司开展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现发布公告,欢迎具备有关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材料报送截止时间:(略)
二、要求:(略)
三、材料报送地点及方式:(略)
四、要求及需提供资料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2.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农机需符合国标;本项目供应商须满足所投标包的设备数量要求,需配备2名及以上合格植保无人机操作人员,须有植保无人机操作证。供应商必须保证进场农机和人员证、照齐全有效、农机技术状态良好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参加本次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供应商提供的询价材料每一页必须加盖公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服务期限:(略)
六、定标方式:(略)
七、服务质量要求
1.根据病虫害发生实际,与我单位、乡镇(街道)、村“两委”等协商确定防控方案,喷防方案(含使用农药、喷防时间、方式方法、用量等)须向采购人备案,并配合采购人提前在喷防区域给予被服务对象通知。如遇其他农作物突发性重大病虫害,能够在(略)小时内根据要求开展应急处置。
2.根据天气情况和病虫害发生情况适时组织飞防,关注天气变化,大风、降雨等不利于飞防作业的天气不要喷防,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规范操作,施药均匀,做到不重不漏,亩用药量达5L以上,飞行高度要求距作物叶尖3m以内,确保防治效果。
3.喷防过程要规范操作,确保喷防安全,喷防过程中远离桑园、人畜等其他养殖区域,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飞防单位自行承担。
4.做好农药废弃包装物的归集统一回收并记录回收台账,减少包装物残留农药对水源和土壤的环境污染。
5.飞防结束后,3-7天接受防控效果检查,防控效果需达(略)%以上,防控区农户满意度(略)%以上。
6.飞防结束后提供飞防轨迹图、用药量数据、飞防统计表、飞防现场图片等资料。
7.最终服务面积以我局实际验收结算为准。
八、公告时间:(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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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市农业农村局
(略)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