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采购包1(佛山市***高明分局公共视频图像采集及智能应用项目运维服务((略)年至(略)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供应商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高明分局公共视频图像采集及智能应用项目运维服务((略)年至(略)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如为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响应的须以任意一方为牵头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详见磋商公告附件。《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出现上述情况者,其响应文件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响应文件都为无效响应。联合体参与时,除《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由各方盖章,以及联合体各方对自身单位资料盖章外,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的“供应商”须出现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略)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略)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略)
4、发布公告的媒介:(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