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新淮4-9地块厂房项目设计补疑1
项目编号:(略)
各投标人:
现对合肥高新区新淮4-9地块厂房项目设计(项目编号:(略)
提问1.针对过往设计类型项目合同签订时采用地块名(合同名称),后期该项目在办理审图手续时按规划部门要求变更为标准名称(审图合格证名称)造成了名称不一致(审图合格证项目地址与合同项目地址完全吻合),如若我方补充提供业绩合同发包人盖章的“关于合同名称与合格证名称不一致的情况说明”予以说明,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请明确?
答:(略)
提问2.(1)本项目对产线长度是否有具体限制和要求?
(2)厂房面积是否有面积搭配要求?
(3)本项目用地内部是否需要配建大型变电所,如(略)kv变电站?
答:(略)
提问3.(1)能否提供项目用地周边及更大尺度的控规图则?
(2)因项目周边道路未建设无法测绘,能否提供周边规划道路竖向设计标高及场地内现状标高?
答:(略)
提问4.本项目业绩要求:(略)
答:(略)
提问5.(1)根据招标文件第(略)页,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中第7条,竖向设计场地标高与周边市政道路高度有相对高差要求,“有道路绿线一侧场地标高宜比周边市政道路高1.5米以上,无道路绿线一侧场地标高宜比周边市政道路高1米以上”。请提供周边四条道路的设计图纸及设计标高。
(2)本项目总投资为(略)万元,是否包含土地费用及建设期贷款,如包含,各项费用分别为多少?
答:(略)
(2)包含,具体费用比例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提问6.(1)招标文件P(略)-(略),项目负责人荣誉奖项:(略)
(2)招标文件P(略)项目负责人社保要求:(略)
答:(略)
注:(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电话:(略)
(略)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