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阿”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切实为地区“1+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经阿勒泰地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计划引进(略)个岗位(略)人,其中:(略)
二、引进对象
(一)高学历人才。应聘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的,须具备全日制本科起点(本科阶段须就读于全国公办本科院校);境外高校毕业的研究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四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上海“软科”、英国“QS”、英国“THE”、美国“US.News”)之一居前(略)名的高校。
(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须为国家统招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三)急需紧缺人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须为国家统招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三、引进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专业要求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
7.符合引才岗位年龄要求。如:(略)
相关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日期均为(略)年6月9日(考试报名第一日)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引才范围
1.阿勒泰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有失信记录、刑事处罚记录,或在校就读、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含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含(略)年应届毕业生);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7.定向培养、委托培养(不含培养协议中明确要求须返疆工作、但不限定工作地及单位的人员)、在职培养、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院校、独立学院毕业生,不纳入引才范围;
8.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事业单位
引进程序主要有:(略)
1.发布公告
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略)
资格审查、面谈、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相关公告在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官方网站发布。
2.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略)年6月(略)日—6月(略)日(略):(略)
应聘人员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略)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交的相关证明资料为准,进行确认审核。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修改或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应聘人员,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4.面谈
引进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或等于1:(略)
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1:(略)
面谈成绩相同者占入闱考核环节名额,面谈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的,一同入闱考核,缺考面谈环节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考核环节。
5.考核
考核采取线下面试和实地试岗方式进行。线下面试采取专业测试、试讲、实操等方式了解报考者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分值(略)分,合格分数线(略)分。成绩合格者,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1﹕1确定试岗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参加面谈的面谈成绩高者进入试岗环节,未参加面谈的面试成绩相同者及面谈、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则采取加试方式,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试岗环节。参加线下面试人员按疆内不高于(略)元、疆外不高于(略)元标准报销往返交通费。
试岗时限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通过实地试岗对入闱人员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深入的考核,试岗考核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试岗期间引才单位提供食宿保障。
6.体检
按照岗位与引进人数1:(略)
7.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考察,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重点了解拟引进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等,对具有工作经历的考察对象,还须重点考察其工作期间的实际表现。同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核查,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8.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阿勒泰地区行署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因试岗、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时,从本岗位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9.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按程序办理编制和人事手续。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单位专项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专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服务期内专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才待遇。引进人才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文件下发后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人才引进由阿勒泰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组织实施,采取面谈、面试、试工的方式开展。
五、引进待遇
根据《阿勒泰地区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办法(修订)》(阿地党办发〔(略)〕(略)号)规定,引进人才服务期可享受以下引进政策:
1.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国有企业引进的人才,由所属企业根据相关规定自行确定薪酬待遇。
2.生活补助和住房保障:(略)
3.探亲待遇。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服务期内每年可享受一次(略)天探亲假,探亲费用比照用人单位在职人员的报销标准予以解决。引进人才可按照自治区异地交流干部和挂职干部交通保障相关政策享受每年不超过9次(一往一返计1次)据实报销往返两地交通费。服务期满后执行国家、自治区干部职工探亲假规定。
六、纪律监督
(一)本次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略)号)处理。
(二)本次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略)〕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有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工作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病史等影响聘用及正常履职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直至取消引进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确定聘用后,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宜,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四)本《公告》确定的相关事宜,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五)咨询电话
人才引进相关待遇咨询电话:(略)
报名技术服务电话:(略)
纪检监督电话:(略)
报名咨询电话:
地直其他事业单位 (略)-(略)、(略)
教育系统 (略)-(略)
卫生系统 (略)-(略)
哈巴河县 (略)-(略)、(略)
吉木乃县 (略)-(略) (略)
福 海县 (略)-(略)、(略)
富 蕴县 (略)—(略)
国有企业人才引进报名、薪酬咨询电话:
地直国有企业 (略)-(略)
阿勒泰市国有企业 (略)-(略)
(工作日:(略)
附件:
1.阿勒泰地区(略)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xls
2.阿勒泰地区(略)年国有企业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xls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x
中共阿勒泰地委组织部
阿勒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