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聘请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略)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由职教中心(四川水利水电技师学院)请示,公司法律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批准(批准文号:(略)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地点:(略)
3.服务时间:(略)
4.本采购项目标段/标包划分:(略)
5.服务费支付绑定年度考核,服务商全年服务质量、履约成效、响应效率等年度考核结果将直接关联服务费结算比例、支付进度,考核细则及对应约束条款将完整载入服务合同,服务商需无条件遵照执行。
6.服务内容:
6.1合同审核:(略)
6.2法务咨询:(略)
6.3普法教育:(略)
三、服务要求
1. 服务时限与应急响应要求
服务商需建立常态化快速响应服务机制,全程保障采购人法务工作高效推进,严格执行以下时限标准:
1.1日常咨询响应:(略)
1.2突发事件处置:(略)
1.3合同审核办结:(略)
2.职业操守与工作纪律要求
2.1 保密管理要求
服务商及所有派驻、参与本项目服务的工作人员,需严格恪守保密义务,建立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对服务过程中接触、获取的采购人全部涉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办学资料、各类合同协议、人事档案信息、财务数据、涉诉案情、内部决策文件、业务机密等,实行全程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正式授权,严禁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传播、摘抄、复制、外传涉密信息,严禁利用涉密信息谋取个人或第三方不正当利益,严禁将涉密信息用于本项目服务以外的任何用途。本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解除后持续有效,永久存续。
2.2 台账管理与工作要求
服务商须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专项法律服务工作台账,实行一事一记、全程留痕。对为采购人提供的合同审核、法律咨询、纠纷处理、案件代理、合规指导、风险排查等全部法律服务内容进行详细、完整记录,明确服务时间、服务事项、服务内容、处理结果、对接人员、后续跟进要求等关键信息。服务商需按要求提交工作总结,汇报服务开展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接受采购人监督、核查。
2.3 执业权限与行为规范
服务商及工作人员严格恪守执业边界,严禁超越授权开展工作。未经采购人书面正式授权,不得擅自以采购人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出具承诺函、确认函等各类法律文件,不得私自代表采购人对接第三方、处置涉法事务、调解纠纷、放弃或变更合法权益。所有对外法务行为、重大处置行为必须事前报请采购人审核同意,严格依照采购人授权范围开展工作,杜绝越权履职、违规履职行为。
3. 考核管理与解聘追责要求
3.1 考核管理
采购人依据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权责要求,对服务商年度法律服务履职情况实行集中考核。采购人于本合同履行期满前一个月,组织完成服务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包含服务时效、服务质量、职业纪律、保密执行、台账管理、问题整改、风险防控成效等核心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服务费结算、合同续期、合作终止的核心依据。服务商需全程配合考核工作,按要求提交考核所需台账、报表、工作记录等全部佐证材料。
3.2 违规解聘与追责情形
服务商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以下任一违规、失职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条件终止合作,并依法依规追究服务商全部责任,要求服务商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失:
3.2.1因服务商履职失职、专业失误、消极怠工等原因,造成采购人重大经济损失、重大合规风险、重大舆情风险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3.2.2违反保密约定,泄露采购人涉密信息、内部资料,或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3.2.3服务商及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执业、违法违规服务行为,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通报批评或记入不良执业档案的;
3.2.4无故拖延、推诿、拒不办理采购人关键法务事项,多次违反服务时限要求,严重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开展的;
3.2.5越权履职、擅自以采购人名义对外开展活动,给采购人造成损失及风险的;
3.2.6台账管理混乱、不配合考核、拒不整改服务问题,经采购人催告后仍未整改到位的;
3.2.7存在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损害采购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律服务机构)须完全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所有资质、信誉、人员、材料要求均为硬性准入条件,不满足任一条件即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报价及后续合作。
1. 机构执业资质要求
1.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合法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持有省级及以上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本项目服务人员须为供应商在职专职执业律师,持有合法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机构及执业律师均无行政处罚记录、行业纪律处分记录及刑事犯罪前科。
1.2供应商优先具备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经验,熟悉院校办学管理、人社监管、校企合作、师生管理等相关法务场景,熟练掌握并精准适用《职业教育法》《技工教育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民法典》《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省市人社部门关于技工办学、职业教育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
2. 经营场所与信誉要求
供应商拥有固定、独立的合法营业场所,能够保障常态化线下对接、现场服务及文书办公需求。具备优良的行业口碑与社会信誉,近3年内无违反律师执业职业道德、违规执业、虚假服务、恶意诉讼等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记录。
3.财务与纳税社保要求
供应商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破产清算、经营异常等情形,具备足额履约保障能力。近3年内依法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无欠税、社保欠费等不良记录,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佐证材料。
4.资格审查要求
本次采购实行严格资格审查制度,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交完整资质材料,包含但不限于:(略)
5.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要求
供应商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无行政处罚、无刑事处罚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名单,无其他各类行业失信惩戒记录。
6.关联关系回避要求
6.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间接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上述情形的,所有关联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
6.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本次项目授权委托人员若为采购人在职职工,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释义说明:(略)
7.联合体响应要求
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响应、挂靠报名、分包挂靠,所有服务须由中标供应商独立完成,严禁转包、违法分包本项目服务内容。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供应商应当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以下简称“阳光采购网”(网址为http:(略)
2.未按本采购公告要求的途径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采购截止时间)为(略) 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整(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阳光采购网”,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具体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如有)未通过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联系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职教中心
(略)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