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的企业基本情况:(略) 2.核心资产为3项专利: (1)一种高纯石英以及制备方法(CN(略).6),专利已取得,专利权人:(略)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高纯石英以及制备方法。所述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略) (2)一种低气泡含量石英坩埚用高纯石英砂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CN(略).5),实质审查阶段;申请人:(略)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低气泡含量石英坩埚用高纯石英砂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所述制备方法包括:(略) (3)一种机械搅拌辅助的超声流化床石英酸浸系统(CN(略).0),实质审查阶段;申请人:(略)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机械搅拌辅助的超声流化床石英酸浸系统,系统包括高位储酸装置、酸浸反应装置、絮凝沉淀装置、去离子水储存装置、石英砂收集+后处理装置;酸浸反应装置顶部与去离子水储存装置相连,底部与石英砂收集+后处理装置相连,中下部与絮凝沉淀装置相连;絮凝沉淀装置设废酸收集口并与酸浸反应装置相连,设回酸口并与高位储酸装置相连;去离子水储存装置分别与酸浸反应装置、絮凝沉淀装置、石英砂收集+后处理装置相连,用于冲洗各装置内壁及辅助矿浆流动;石英砂收集+后处理装置与絮凝沉淀装置底部相连;本发明能够实现大密度物料的流化反应,增强石英砂与酸液的接触均匀性,提高反应效率及石英砂酸洗除杂效果。 3.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工商、知识产权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中对标的资产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资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资产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职工安置,标的企业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5.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标的交接,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并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交易保证金。 7.受让方声明:(略) |